汽車更新換代非常頻繁,導致很多舊機型的車已無配件可換,還有一些過度使用而磨損嚴重的車,因事故損壞嚴重的車,或是因為配件老舊已無法維修,都已經無法正常使用了。
如果勉強使用的話,不但影響駕駛效果,有的甚至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安全威脅。為了管理好這些淘汰的車,固始汽車報廢有限公司出臺了強制性報廢管理規定,車主要按照國家規定年限和流程對車輛進行報廢處理。
以前國家規定的報廢年限是15年,但是不同的車情況不一樣,因為有的汽車品牌較硬,有些保養完好或者是開的里程較少的車,雖然已經過了15年,但是性能仍然非常好,正常駕駛沒有問題。
如果就這樣強制報廢了的話,實在有些浪費資源。正是因此,以時間為報廢期限確實存在問題。鑒于如此,國家修改了規定,把由年限作為報廢標準改為里程作為報廢標準。
感覺最虧的應該是出租車司機,出租車司機每天開車的里程比正常人多出好多倍。按照里程的話,一輛車可能開幾年就要強制報廢了。國家給出的報廢費用并不高,有的報廢車費用也就1千多。
據固始汽車報廢有限公司發現,出租車的更新換代將會變得非常頻繁,這讓很多出租車司機表示不滿意,難以接受這樣的規定,換車頻率增加了,對應的成本就增加了。
對于新規,有人歡喜有人愁,也有人覺得新規有些不合理的地方有待于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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